标示牌按性質分爲4類7列:
禁止類:“禁止合閘,有人工作!”
“禁止合閘,線路有人工作!”
警告類:“止步,高壓危險!”和“禁止攀登,高壓危險!”
準許類:“在此工作”和“由此上下”
提醒類:“已接地!”。
标示牌的懸挂場所規定如下:
禁止類标示牌應懸挂在“一經(jīng)合閘即可送電到施工設備或施工線路的和隔離開(kāi)關的操作手柄上”。
警告類标示牌懸挂在以下場所:
① 禁止通行的過(guò)道(dào)上或門上;
② 臨近工作地點帶電設備的圍欄上;
③ 在室外架構上工作時,挂在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上的橫梁上;
④ 已裝設的臨時遮攔;
⑤ 進(jìn)行高壓試驗的地點附近。
準許類标示牌懸挂在以下場所:
① 室外和室内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上;
② 工作人員上、下的鐵架或固定扶梯上。
提醒類标示牌懸挂在“已裝設臨時接地線的隔離開(kāi)關操作手柄上“。
标示牌懸挂數量爲:
① 禁止類标示牌的數量應與參加工作的班組數相同;
② 提醒類标示牌的數量應與裝設接地線的組數相同;
③ 警告類和準許類标示牌的數量,可視現場情況适量懸挂。